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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規定修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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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刊訊)為因應國家當前財政狀況,更有效分配國家資源,輔導會日前修正公告「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及獎勵辦法」暨「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及獎勵核發金額表」,並自一○二年八月三十日生效。
謹將修正要點摘述如下:
一、修正就學補助及獎勵項目,刪除研究所論文補助。
二、修正就學成績優異獎勵標準提升為學期成績八十分以上。
三、增訂申請就學補助及獎勵時間,第一學期為九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,第二學期為二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。
四、增列申請就學補助及獎勵限制,支領軍人退休俸者,依公告核發金額之半數予以補助及獎勵。
五、修正就學補助及獎勵核發金額表。
相關修正條文,請至輔導會全球資訊網查詢,網址:http://www.vac.gov.tw→就學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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